在深圳,小产权房如何继承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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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小产权房如何继承和过户?
(一)遗嘱继承的情况若有遗嘱,小产权房的继承一般会遵照遗嘱约定进行分配。不过,需注意小产权房遗嘱继承存在一定风险。比如,近期代理的一个案件中,深圳法院虽认定关于小产权房的遗嘱有效,但仅认可继承房屋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而非所有权。这意味着遗嘱继承人在对小产权房的处置上会受到一定限制。
若要进行公证遗嘱,由于公证员需查看产权证明,所以很难直接写明关于小产权房的遗嘱。但如果希望公证,可以设置一个兜底条款。
(二)法定继承的情况如果没有遗嘱,小产权房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法定继承顺序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对于有争议的继承问题,如兄弟姐妹无法商议达成一致时,需通过法院进行分配。在深圳小产权房遗产继承纠纷中,这种情况较为常见。例如在律师团的一个案例中,被继承人去世后,前妻的两个儿子从香港回来争夺遗产,委托人与继子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只能通过法院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小产权房的继承进行判决。同时,在深圳关于农村自建房以及违法建筑的继承案件中,法院认为这种房子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割的。
深圳小产权房的继承和过户问题确实复杂且特殊。在继承方面,虽然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但由于小产权房本身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没有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也无法办理过户,使得继承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和风险。所以如果要起草遗嘱一定要找专业的做小产权继承的律师。在公证方面,小产权房一般不能进行公证,很多人会选择做所谓的律师见证,而律师见证其法律效力也存在争议,有面临法院不认可的风险。
对于已经拥有小产权房的人,应妥善处理继承问题,避免家庭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