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 7 万元
2025-01-02132
金融界消息,近日,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生产问题,被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罚款7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福星花园小区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任人罗偶2023年12月18日已离职,但仍有打卡考勤记录,存在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实名制考勤造假,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专职安全员钟伟长期未到岗履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构成了违规行为。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政府白沙街道办事处对其罚款人民币7万圆整(¥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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