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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区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资格认定标准放宽

2024-11-19132

在申请资格方面,新政策将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满一年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满6个月”,调整为“申请人具有城区(不包含市内四区)常住户口或持有主城区居住证,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其中,城区包括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井陉矿区、循环化工园区,主城区包括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市内四区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

在简化申请流程方面,新政策将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核程序中的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核环节取消,调整为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减少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核时间。

在简化申请资料方面,申请家庭不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和婚姻状况证明资料,相关情况可通过省住建厅信息联审联查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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