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治安局评估验收商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省级创建工作
9月6日下午,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胡全祥一行对丹凤县公安局铁峪铺派出所开展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实地评估验收工作。市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黄博,副支队长刘晓峰等同志陪同参与验收工作。
考察组一行听取了铁峪铺派出所“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实地对丹凤县公安局铁峪铺派出所值班室、户籍室、调解室、枪库、民警宿舍、档案室、办案区、“六小工程”等场所进行了查看,查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对派出所建设、警力配备、矛盾纠纷调解、“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双留人员”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评定,对铁峪铺派出所中心村警务室进行了检查。
胡全祥就“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要切实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做出成效,就进一步做好“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进一步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强化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正确工作导向,不断推动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二是树立标杆,创建一流。要通过“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查找差距,补齐短板,培育树立示范标杆。加大对派出所在人财物上的投入,扩建改建办公用房、配齐装备和办公设施、增加警力、提升业务能力、严格队伍管理,打造办公环境优美、业务工作规范高效的一流派出所,争创更多更高级别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三是加大宣传,服务群众。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让群众广泛参与到评选活动中,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理解公安工作。全面深化群众服务、矛盾化解工作。
图文发布:商洛公安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