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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又爆买房被坑案,花90多万买房却没法过户,中介赔偿63.5万

2025-07-1965

最近,厦门爆出一则买房被坑案

事情还要追溯到两年前

坐标集美

2016年,小骆夫妇购买了小张夫妇的一套房子,总价229万元,交完首付90.7万元、佣金5.8万元以后,发现房产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

小骆夫妇先后把售房人、中介告上法庭,要求中介返还佣金,补偿首付,并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35万元,共计131.5万元。

小骆夫妇说:“基于对中介的信任才签了合同,可是中介并没有事先告知房子并查封了,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然鹅,房产中介却不愿意赔偿,说不是故意隐瞒,因为售房者不配合查房产信息;另外,没有合同约定中介要补偿购房款;再者,小骆夫妇作为买房者,也有义务查明房屋情况,中介只是推荐……

当双方各执一词的时候,集美法院的判决出来了!购房者、中介都有错,三七开!

法官表示,房产中介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应对影响双方订约的重大事项承担基本的核查义务。房产此前已被查封,房产中介未予以查明;即便卖方不配合调查,中介也没有把情况如实告诉买方。当交易无法实现时,无法及时返还购房款是由该经纪活动产生的直接损失。小骆夫妇作为买方,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失,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房产中介公司还应退还中介费及代办费5.8万元;如果卖方不能返还首付,小骆夫妇应自行承担30%、房产中介公司承担70%,也就是说,小骆夫妇自行承担27.2万、中介补偿63.5万。

不仅买房能被坑,连卖房也能被坑。还记得今年4月份被爆出的“四房东委托丹厦卖房,不但没拿到房款,还倒欠几百万”事件吗?

其实,房产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都应该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记者也早就发过一篇《房产交易“风险防控秘笈”》,结合本次案件,一起回顾一下:

01

要核查房源安全性

买卖房子,最关键的就是要确认自己看中的房源,是真实的,且符合交易条件的。

在厦门,每一套能上市的存量房房源,均有一个专属的“身份证”——房源信息编码。通过这个“身份证”,市民能够查到这套房源是否真实存在、该时点有无限制交易情况(比如是否被诉讼保全等),以及该套房子的基础信息,如面积、位置、楼层等。

相关部门提醒,买房前,最好先验验“码”,确认房产的安全性。广大市民可以在“厦门网上房地产”()的存量房栏目,或通过“厦门房产之窗”()手机App,对房源信息编码进行核验查询。

像上述案例,购房者有义务自行核查房源情况,而不能过于相信中介的一面之词。

02

要找靠谱中介

二手房交易,找一个靠谱的中介就尤为重要。规范的房产中介机构应该做好风险把控:如实告知消费者服务进度情况,以及与交易有关的事项,中介人员与房地产交易一方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如实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应配合交易双方查档确权、核实房源、实地勘察等准备工作,专业把控及提示买卖双方各个交易节点的风险等等。

03

要做资金监管

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最好采取资金监管,买家将购房款打到第三方账户,待顺利过户以后,再从第三方账户划到卖家账户,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和房产安全。

其实,厦门从去年开始就推出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资金监管工作,向市民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免费服务。

简而言之,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设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交易双方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交易保证机构代收买方的交易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并在产权过户登记完成、确认买方可以领取房产证后将监管的房价款划转至出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我们再回头这个案例,如果在买房前,中介能够买方或者买方自己查明房产已经被查封,双方就不会签约;如果买卖双方采取资金监管模式,也不会出现卖方不返还首付款的情况。房产交易中,每一个环节都很重要,交易双方一定要谨慎对待。

《房周刊》出品

编辑:刘博;综合整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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